读圣经(四)|民数记
神,万人之灵的神啊!一人犯罪,你就要向全会众发怒吗?
看到这里,我不仅都想拍一下惊堂木,替耶和华吼一声:大胆!
摩西五经看完第三经,男主角至此赢得了我的敬意,虽然他也偶有恶行,比如命以色列军人斩草除根,杀掉俘虏的面甸妇女儿童。但相比耶和华,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更多的神性,以及可以称做美德的东西,比如无私。
有次,伊利达和米达,不去会幕,私自在营里说预言。有人跑来告诉摩西,让摩西禁止他,摩西说的是:
你为我的缘故嫉妒人吗?惟愿耶和华的百姓都受感说话 ,愿耶和华把他的灵降在他们身上。
可怜的是,亚伦自出埃及,兢兢业业,不敢越雷池半步,只因在某次耶和华发难时救了以色列会众,也迁怒于耶和华,死在了半路上,没能到达迦南地。
所谓“壮志未酬身先死,常使英雄泪满襟。”
摩西不知道能不能到达,照耶和华的意思,他也会很快归他的祖宗,因为他和亚伦一样,都在夹缝中做人。而且他的接班人,耶和华都帮他选好了。只是,《民数记》结束的时候,他还没有死。我希望他其码能去迦南生活两天,实现他为之奋斗了一生的愿望。(请各位乡亲父老不要剧透)不然,我要为他唱段秦腔,哭上一哭。
说完人物,说说事件吧。
《民数记》终于展现时代进步的一面,这里第一次有女性继承权问题被摆上桌面。西罗非哈的女儿们经过争取,赢得了耶和华许可,拥有父亲的土地继承权。虽说这也只不过是在父亲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取得的,但想想《傲慢与偏见》吧,Bennet家有四个女儿,然而,父亲死后,家里的房产只能归堂兄。什么世道啊简直,可比二千多年前的以色列人落后多了。
还有一个我觉得渐渐和现实世界接轨的事情,是关于迦南的“逃城”。耶和华规定要在约旦河两岸各设三座逃城,用以收容因误杀逃命的人。什么是误杀呢?很简单,就是误杀了人。为什么有这个规定呢?因为耶和华的律法,蓄意杀人,对方可以合法寻仇,就像武侠里的江湖恩怨,为亲人报仇,不用负法律责任的。但要是无意中致人死命,而对方的亲人要报仇,那嫌疑人就可以跑去逃城寻求庇护,然后通过司法程序接受公审,决定他的命运。
这个简直太合理了,看到这里禁不住又想给耶和华大人竖个大拇哥,连称:英明!
看我写的这个开心劲,就知道怀着读小说或者野史的心情读《民数记》的话,是会很有意思的。因为这本身是个承上启下的段落。以色列人在约旦河东岸蹉跎了四十年,如今和应许之地一河之隔,耶和华为他们设立种种律法,只待过河之后定居安邦,从此开始幸福生活。很有故事性,也渐渐和我们熟悉的社会结构建立联系。不像《创世记》,就单纯是个神话故事,没有现实逻辑。
我写的放飞了些,希望基督徒朋友们不会觉得受到冒犯。都是个人感受,或者说疑惑,能在个人的逻辑里被解答,达到自洽,便会离神更近一步。不然,窝在心里,虚假称颂,终究于事无补。
评论
发表评论